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六、这两者,即热与光,或爱与智慧,合起来从神流入人的灵魂,通过灵魂流入他的心智及其情感和思维,从这些流入身体的感觉、言语和行为
ISB8.迄今为止,有学问的人所论述的属灵流注是从灵魂进入身体的流注,而不是进入灵魂,并通过灵魂进入身体的任何流注;尽管人们知道,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从神流入人,它们丝毫不来自人;那些从神流入的事物,首先流入他的灵魂,并通过灵魂流入理性心智,通过理性心智流入那些构成身体的事物。有人若以其它任何方式调查属灵流注,就会像一个人堵住喷泉的源头,却仍在那里寻找源源不断的泉水;或像一个人从根,而不是从种子推断树的起源;或像一个人检查没有开始,或脱离源头的衍生物。
因为灵魂不是生命本身,而是从神接受生命的容器,神才是生命本身;一切流注都属于生命,因而皆来自神。这就是这段经文的意思:
耶和华神将生命的气息或灵魂吹进人的鼻孔,他就成了活的灵魂。(创世记2:7)
“将生命的气息或灵魂吹进鼻孔”表示植入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。主也论到自己说:
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,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。(约翰福音5:26)
“在自己的生命”是指神;灵魂的生命是从神流入的生命。
由于一切流注皆属于生命,生命通过它的容器进行运作,而人里面的至内在或首个容器就是他的灵魂,所以为正确理解流注,有必要从神开始,而不是从一个中间站开始。如果真的从一个中间站开始,那么关于流注的教义就会像没有车轮的战车,或没有风帆的船只。由于情况就是这样,所以我们在前面论述了灵界的太阳,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(5节);爱与智慧,因而生命的流注由此而来(6— 7节)。
来自神的生命之所以通过灵魂流入人,并通过灵魂流入他的心智,也就是流入它的情感和思维,又从这些流入身体的感觉、言语和行为,是因为这些是属于处在连续秩序中的生命的事物。事实上,心智从属于灵魂,身体从属于心智。心智有两种生命,即意愿的生命和理解力的生命。意愿的生命是爱之良善,其衍生物被称为情感;理解力的生命是智慧之真理,其衍生物被称为思维;心智通过后者和前者活着。另一方面,身体的生命是感觉、言语和行为;这些通过心智来源于灵魂,这一点从它们所在的秩序可推知;它们由此显现在一个智慧人面前,无需调查研究。
人类灵魂因是一种优越的属灵物质,故直接从神那里接受流注;而人类心智因是一种次等的属灵物质,故间接通过灵界从神那里接受流注;身体因来自自然界被称为材料的物质,故间接通过自然界从神那里接受流注。下文我们会看到,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从神流入人的灵魂时是结合在一起的,也就是合而为一的,但它们在行进的过程中被人分开,仅在那些让自己被神引领的人那里结合。
ISB1.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或一方进入另一方,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,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,它们都是假设。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,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,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。
第一种,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,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,因为表面上看,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;同样,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,并在那里产生观念;嗅觉、味觉和触觉也一样。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,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,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,并进入灵魂,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。
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,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,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。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,因而更纯粹,是在先和内在的;但身体是物质的,因而更粗糙,是在后和外在的;按照秩序,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,在先的流入在后的,内在流入外在,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,而不是反过来。因此,按照秩序,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,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;同样,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。
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,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;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、同时随着身体行动。然而,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,然后是同步的,连续运作是流注,同步运作是和谐;例如,当心智先思考,然后说话时,或当它先意愿,然后行动时;因此,确立同步之物,却排除连续之物,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。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,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,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,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,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。
233.“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座位,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”表为预备最后审判而对天堂中一切事物的安排。凡不知道圣言的灵义,同时也不知道教会的纯正真理的人,会以为当最后审判将要到来时,主会坐在宝座上,祂周围还会有其他审判者坐在宝座上。而凡知道圣言的灵义,同时也知道教会的纯正真理的人,都知道到那时,主不会坐在宝座上,祂周围也不会有其他审判者,而且主也不会将任何人判入地狱,而是圣言审判每个人,主只是审核,以便一切事都照着公义来审判。事实上,主说:
父不审判什么人,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,并且因为祂是人子,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。(约翰福音 5:22, 27)
但在另一处祂却说:
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,乃是要拯救世界;我所讲的道,在末日要审判他。(约翰福音12:47-48)
这两处经文并不矛盾,只要知道“人子”是指主的圣言(参看44节);因此,审判的是圣言,主只是审核。
以色列十二支派及其长老表示属于主在天上和地上教会的所有人,抽象而言,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(参看251, 349, 369, 808节);十二使徒所表相同(79, 790, 903节)。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:
耶稣对门徒说,你们这跟从我的人,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,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,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。(马太福音19:28;路加福音22:30)
“十二”表全部,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(348节);“二十四”所表相同。因此,“十二使徒”和“二十四位长老”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;“十二个宝座”和“二十四个宝座”表示审判的全部。谁不明白,使徒和长老不会审判,也不能审判?由此明显可知,为何当论述审判时,经上会提及“宝座”和“长老”。如以赛亚书:
耶和华必审问祂民中的长老。(以赛亚书3:14)
诗篇:
耶路撒冷被建造,众支派上那里去;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。(诗篇122:3, 5)
启示录:
我又看见几个宝座,也有坐在上面的,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。(启示录20: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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